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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61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对全国人大代表杨春平提出的关于在第三轮土地承包中解决农民有地无人、有人无地问题作出了明确答复【有兴趣了解全文内容的,可登录农业农村部官网查看】。
农业农村部首先表示,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以农户为单位进行,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家庭成员(包括新增人口)共同享有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然后,农业农村部解释道,为了避免承包地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根据法律政策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提倡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
针对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主要解决的办法是——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
换句话说,还在其他农户手上的承包地,是不会打乱重分的,是谁的还是谁的。
农业农村部最后强调,在第三轮土地承包中,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届时可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这句话的意思也很明确: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如果当地群众普遍有要求,也要经过严格的决策程序,才可以进行适当调整,而且,最后还特别强调一点,要从严掌握!